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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代理美国著名化学公司复审后行政诉讼案
代理美国著名化学公司复审后行政诉讼案
时间:2024-04-19 来源: 点击率:2063
我公司美国著名化学公司不服第39689号复审决定,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经两次开庭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撤消了原复审决定。该案中我公司在争辩创造性时,主张的理由包括:事实认定有误;对比文件中存在反向启示,上述区别特征不属于公知常识,没有启示促使本领域技术人员进行有限的实验来得到本申请的技术方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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