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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检索是专利无效程序的关键
时间:2014-09-17 来源: 点击率:1915
 

专利检索就是通过一定的检索入口,从一定的信息库中查找与一定的技术主题有关的专利文献或非专利文献的过程。

其中专利检索主要分为以下阶段:一是技术开发之前的检索(不仅包含专利信息),主要目的是防止重复研究并确定研究课题的方向;二是专利审查程序中的检索,主要目的是专利局审查员利用检索数据库对专利审查请文件(主要指发明)所涉及的技术方案进行检索以确定其新颖性、创造性;三是专利无效程序中的检索,该程序的主要目的是无效请求人根据专利法的相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的数据库中检索破坏授权专利新颖性、创造性的文献的过程;此外还包括实用新型专利检索、外观设计专利检索,失效专利的利用检索、专利技术转让检索等内容。

无效程序中的专利检索

专利权是申请人(专利权人)通过国家授权,获得某一技术方案在某一段时间内垄断使用的权利。如果权利人一旦获得专利授权,这就意味着其在该领域的垄断地位;专利权具有排他性,绝对性以及侵权认定不考虑主观因素的特点。因此,如果专利审查员在实质审查程序中因漏检而未发现破坏该专利申请新颖性的文献,将会不正当侵犯合法使用该技术(现有技术或者抵触申请)的可能性,因此无效程序显得至关重要。

现行《专利法》第45条规定,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任何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4条规定,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包括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新颖性)、第23条(创造性)、第26条第3款(公开不充分)、第4款(不支持)、第33条(修改超范围)或者实施细则第2条(专利的定义)、第13条第1款(重复授权)、第20条第1款(不清楚)、第21条第2款(缺必要特征)的规定,或者属于专利法第5条(违反国家法律等)、第25条(客体范围)的规定,或者依照专利法第9条(先申请原则)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

在无效程序中,专利检索主要是通过检索专利文献、非专利文献发现破坏该授权专利新颖性、创造性的过程,对实施细则其他无效理由较少涉及。根据“检索无穷尽原则”,可以大胆设想,除极少数的开创性发明而言,只要是数据库合适、检索策略适当,通过检索将一件普通的专利申请无效是关键。当然,审查员或者无效请求人都会考虑到花费的人力、物力等“检索时间、成本”以及经济负担能力等因素,适时中止专利检索,通过创造性或者其他无效理由提起无效主张。

裕阳曾受浙江黄岩建厦塑料制品厂委托,代理请求专利200830243119.7无效案(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决定书第18411号),通过数据库检索涉案专利的相似专利,终于找到对比文件韩国KR30-1999-0008996号外观设计专利(以下简称“先设计”),先设计公开的外观设计产品与涉案专利均为杯子,二者用途相同,即产品种类相同,可以就二者的相同和相近似性进行比较。涉案专利的图片包括产品的六面正投影视图和立体图,其所示产品由杯盖和杯体组成;杯盖整体接近半球体,顶部一侧有一圆柱形的杯嘴,杯嘴上端有一螺帽状的防尘盖,防尘盖的底部通过一长条状薄片连接到杯盖另一侧底部,杯盖的底部为一圈较宽的侧边,在杯嘴一侧的侧边底部有一向外的弧形凸起;杯体呈上部比下部略宽的倒圆台状,正面和背面各有一个对称的倒U形平面,平面上均显示有刻度。在先设计公开了除右视图外的各面正投影视图、斜视图和参考图,其所示产品由杯盖和杯体组成;杯盖整体接近半球体,顶部一侧有一圆柱形的杯嘴,杯嘴上端有一螺帽状的防尘盖,防尘盖的底部通过一长条状薄片连接到杯盖另一侧底部,杯盖的底部为一圈较窄的侧边,在杯嘴一侧的侧边底部有一向外的弧形凸起;杯体呈上部比下部略宽的倒圆台状,正面和背面各有一个对称的倒“U”形平面。将涉案专利与在先设计进行比较,二者的杯盖和杯体的形状以及之间的比例关系均基本相同,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1)杯盖底部的侧边宽度设计,本专利杯盖底部的侧边宽度大于在先设计的相应部位;(2)杯体正面和背面的刻度面设计,本专利的杯体正面和背面中部的倒“U”形平面上均设置有刻度,在先设计的相应部位无刻度设计,且本专利的刻度平面宽度大于在先设计的相应部位。从上述的对比可知,涉案专利与在先设计的整体形状基本相同,对于二者的区别点,区别点(1)和区别点(2)中刻度面的宽度区别均为较细微的局部差异;对于一般消费者而言,涉案专利杯体上所示的刻度为惯常设计,故区别点(2)中的刻度设计差异通常不会引起一般消费者的特别关注,对整体视觉效果不具显著影响。此外,在涉案专利与在先设计的整体形状基本相同的情况下,上述区别点亦容易被一般消费者所忽略。因此,涉案专利与在先设计的区别不足以对外观设计的整体视觉效果产生显著影响,二者属于相近似的外观设计。综上,在涉案专利申请日以前,已有与其相近似的外观设计公开发表过,涉案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专利复审委员会认同裕阳观点,与今年4月下发审查决定书,认定涉案专利全部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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