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美商楼氏电子有限公司针对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在美国ITC提出了337调查同时在美国地区法院提起了专利侵权诉讼。
作为应对2013年7月歌尔声学在山东省潍坊市针对美商楼氏电子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楼氏电子(苏州)有限公司提起了涉及MEMS麦克风的5件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侵权诉讼。
随后楼氏电子(苏州)有限公司提出请求宣告歌尔声学该5件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无效,我所马铁良、马佑平、刘艳玲、王昭智、孙杰律师代表专利权人进行答辩应诉,其中2件无效经楼氏电子撤回,另外3件无效全部在复审委取得维持专利权的有效的有利结论。
在侵权诉讼审理过程中,我所马佑平律师在专利权得以维持有效的基础上结合证据和法律规定陈述了专利侵权和损害赔偿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以及两被告抗辩理由不能成立的意见,法院最终做出了“2013淮知初字第255号、第256号”一审判决,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楼氏电子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两案共计7千余万元。
|
|
标签: 歌尔 楼氏 高额赔偿 实用新型专利侵权 |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