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洪勋律师受专利无效请求人——金伟东先生的委托,就名称为“节电器的制作方法”、专利号为200710146368.9号发明专利于2013年1月5日向国家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了专利无效申请。
刘洪勋律师认真分析了该专利,根据搜集到的证据认为:虽然说明书中给出了技术手段,但所属技术领域人员采用该手段并不能解决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说明书对该发明未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2013年10月21日,刘洪勋律师参加了该案口审,口审进行的非常顺利。
2014年4月24日,专利复审委员会就该项专利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该决定书接受了我方律师的意见,认定该项专利全部无效,我所代理的无效专利申请方取得全部胜利,成功维护了专利请求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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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专利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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